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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业大学“院士培育工程”与“攀登计划扶持工程”实施方案
2015-03-17 10:49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培养和造就具有实力竞争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攀登学者等杰出人才,是实现创建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的战略目标、提高我校在国际国内的学术地位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院士培育工程与攀登计划扶持工程以院士、攀登学者的培育和扶持作为人才队伍建设的核心,与《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和辽宁省教育厅实施的《提升高等学校核心竞争力特色学科建设工程》相配套,紧密围绕我校十二五和中长期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中确定的人才队伍建设战略目标,集中人力和物力资源,加大力度造就具有引领学科前沿发展、占领世界科技前沿、特别是能够参与院士评审竞争的顶尖科技人才。

在院士培育工程与攀登计划扶持工程实施过程中,坚持德才兼优、高标准高素质的选人原则;坚持公开、公平、择优选拔和扶持的原则,实行科学评价、动态管理、定期考核;坚持以人为本,着眼未来,合理规划,向重点学科和优势学科适当倾斜的原则;坚持学校主导和学院配合的原则。

二、人选条件和选拔方式

(一)院士培育工程人选人选对象:学术思想活跃,学术造诣高深,勇于开拓创新,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取得的具有重要科学价值的创造性研究成果,并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对学科发展具有重大贡献的拔尖科技人才;

人选条件:年龄小于 65岁,且获国家三大科技奖的项目负责人。

(二)攀登计划扶持工程人选

人选对象:具有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善于培养青年人才,注重学术梯队建设,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成就的高端优秀人才;

人选条件:年龄小于 55岁,且获得省部级科技一等奖的项目负责人或获得 2项以上省部级科技二等奖的项目负责人或“863”“973”等国家级重大项目的负责人。

(三)选拔方式

院士培育工程人选与攀登计划扶持工程人选采取专家组论证和校学术委员会评审的方式进行选拔,其中专家组成员由校内外 15~17名专家构成。

三、政策与措施

学校对院士培育工程人选和攀登计划扶持工程人选提供相应政策支持,学校不但关心其个人的发展,也要对其团队组成和发展给予充分的支持和引领,以充分发挥院士培育工程人选和攀登计划扶持工程人选在科学研究、学科提领及研发团队培养的作用。

院士培育工程人选和攀登计划扶持工程人选所在学院负责为其搭建团队,该团队主要负责以院士人选为重心的教学与科技工作,并协助人选对申报材料的组织与协调工作,同时由学院选定团队中的相关人员作为院士培育工程人选和攀登计划扶持工程人选的科研助手,负责院士和攀登学者申报所需各类材料的积累和准备工作。

学校与院士培育工程人选和攀登计划扶持工程人选签订合同,并对其实行目标管理。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学校、院部以及院士培育工程人选、攀登计划扶持工程人选的权利和义务。

学校委托人事处与所在院部对院士培育工程人选和攀登计划扶持工程人选按合同规定的具体条款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应向校学术委员会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通报。

四、附则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学校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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