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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绍强
2018-03-17 10:30  

周绍强:男,满族,1967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1991年7月毕业于东北师范大学获哲学学士;1999年6月毕业于辽宁大学获法学硕士。现任沈阳工业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文法学院党总支组织、纪检委员,文法学院副院长。

主讲课程:研究生层次:《法理研究》等课程。本科层次:《法理学》等课程。

科研情况:主持或参加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环保总局项目、辽宁省社科基金项目、辽宁省教育厅项目、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辽宁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项目等科研项目20余项;在《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科版)、《法治与社会发展》、《辽宁大学学报》等刊物上发表学术、教育教学改革论文30余篇;出版《老龄视阈下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专论》、《合同法学》(汉英对照)、《商法新论》、《现代物权法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法律环境问题研究》等著作、教材。

教研情况:主持2015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沈阳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法律人才培养实践教育基地(E法学教育实践基地)质量工程项目、主持2012年、2016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一般项目、2006年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2011年沈阳工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项目、2015年沈阳工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重大培育项目6项。

教学科研获奖情况:获得2012年辽宁省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第三人)、2018年辽宁省教学成果奖三等奖(第一人)、2015年辽宁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三等奖(第一人)、2014年沈阳工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成果一等奖(第一人)、2013年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中期高等教育研究优秀学术成果三等奖(第一人)、2010年沈阳市第十九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6项。

学术资格:自2007年始取得民商法学二级学科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2012年始取得法学理论二级学科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现为法学理论二级学科方向带头人。

学术兼职:2011年起受聘担任沈阳工业大学高等教育学会理事、沈阳工业大学高等教育学术委员会委员,2012年起受聘担任沈阳工业大学继续教育类分学位委员会委员,2018年受聘担任沈阳工业大学法学类分学位委员会委员。现受聘担任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外审专家。

社会兼职:2002年参加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现为辽宁同格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13年参加辽宁省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受聘担任副会长。2005年参加辽宁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任常务理事;2006年参加辽宁省法学会,任理事;2012年参加辽宁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任常务理事。

教师荣誉:2007年获辽宁省“百千万”工程“千人”层次人才资格、2006年获评辽宁省普通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2011年获评沈阳工业大学“十一五”研究生教育先进个人。

指导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指导本科生参加辽宁省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挑战杯”课外学术作品竞赛及创业竞赛等,分获辽宁省金奖、特等奖、三等奖等奖励;指导本科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省级项目5项。

联系方式:19594453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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