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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考试考场纪律的规定
2012-09-21 15:01  

一、考生应按规定时间进入指定考场,迟到30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

二、考生必须携带研究生证和胸卡,二者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三、研究生证和胸卡须放在桌面左上角,以备查对。

四、考生要严格按照考场安排,对号入座。

五、在考场安排表中,没有安排考试的研究生,不得参加该考场考试。

六、考场应保持肃静,不准大声喧哗,不准吸烟。

七、闭卷考试不准夹带任何资料。

八、考试中不准交头接耳,不准抄袭他人答题内容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答题内容,不准传递任何物品或材料。

九、不准让他人代考。

十、考生若遇试题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示意,由监考人员做出解释。

十一、考生应按规定携带必要物品,其余物品一律放在考场指定地方,考试结束后自行取回,丢失后果自负。

十二、考生不准携带BP机、手机和其它有存储功能或影响考场秩序的电子设备进入考场。

十三、考试结束后,立即停止答卷,经监考教师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退出考场前,不准相互交谈、对答案。

十四、对于违反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考试考场纪律的学生,将视其具体情节,按照“沈阳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给予处分的研究生,该课程成绩记为无效。

十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凡其它校内文件或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者,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十六、本规定解释权在研究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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