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78 各相关部门: 按辽宁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7年辽宁省重点研发计划指导计划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要求,本年度辽宁省重点研发计划有重大调整,相关要求如下: 一.调整具体要求 1、必须符合申报指南方向(见附件2); 2、须与省内相关企业开展合作,理工类项目研发经费不低于50万元;重大的软科学研究项目不低于5万元; 3、项目经费必须由合作企业提供。 二.申报类别 本次申报的辽宁省重点研发计划属于省级重点项目。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2、未有科技厅在研项目; 3、未申请过2017年辽宁省科技厅各类项目; 4、申报团队研究方向符合学校学科建设需要。 四.申报审批程序 本人(团队)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预审批通过后汇总,报送科技处。 五.申报形式 1、项目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网址为:kjjh.lninfo.gov.cn),申报人使用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申报单位二级用户账号进行申报; 2、有关证明材料应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作为判断其资格和水平的主要依据。 六.申报要求 1.项目网上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9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2.请各相关部门于2017年10月10日17:00前,统一提交加盖部门公章的“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4)”1份及电子版、“任务自筹经费来源证明(附件5)”原件1份、申报书与佐证材料合订成册5套至科技处科研科(行政楼210)。 七.其它 任何不明事宜由科技处负责解释,联系人王艳、魏游,联系电话:25496036。
附件: 1.关于开展2017年辽宁省重点研发计划指导计划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省科技厅) 2. 2017年辽宁省重点研发计划指导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3. 《辽宁省重点研发计划指导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4. 2017年辽宁省重点研发计划指导计划推荐申报汇总表 5. 任务自筹经费来源证明
科技处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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