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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寝室卫生文明建设月”活动的通知
2018-04-20 15:07  

关于开展 “寝室卫生文明建设月”活动的通知

沈阳校区各学院:

为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建设优良校风、学风,切实提高学生的文明修养,巩固上学期开展的“寝室卫生文明建设月”以及“垃圾袋装化”活动成果,切实推进思想政治工作进公寓工作,打造工大“家”文化,建设工大和谐大家庭。学生处决定于2018年5月、10月在全校继续组织开展“寝室卫生文明建设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1.开展以基础文明礼仪教育、诚信教育、感恩教育、遵章守纪教育、宿舍内文明行为养成等主题教育活动,提高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以及促成学生良好生活习惯的养成。此项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开展,活动结束,上交活动方案、工作总结等文字和图片材料。

2.营造良好的自我管理与自我教育的浓厚氛围和良好风气,强化日常行为养成,在寝室卫生检查中要切实做到以检促建;扎实有效地推进“垃圾袋装化”工作,各学院要做到把“垃圾袋装化”工作落实到人,寝室、班级、宿舍楼层层有人负责。此项分两阶段实施,一是学院自查自纠阶段;二是学生处“校园文明行为督导组”检查验收阶段。在实施过程中各学院要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结合校园综合治理工作,各学院要着重在爱护校园环境、共享单车宿舍楼前的有序停放,宿舍内禁烟等文明行为的养成教育上,彻底杜绝在校园内乱丢烟头、往楼下丢垃圾等不文明现象。此项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开展,要做到有方案、有举措、有督查,活动结束后,将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成绩上报学生处。

4.各学院在活动中要发挥学生党员的示范引领作用,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入活动,切实推进思想政治工作进公寓工作,上台阶、上水平。此项由学院自行组织开展,要做到有特色、有内容、有意义,活动结束后一并将活动的方案、总结等文字图片资料上报学生处。

5.号召广大同学积极参与寝室文化建设,开展特色文明寝室创建工作。评选“文艺之家”、“体育之家”、“学习之家”、“公益之家”等特色文明寝室,培养学生以校为家,以寝室为家的理念,打造工大“家文化”。此项工作由公寓教管会学生会组织开展,各学院参加。

二、活动安排

1.宣传教育和学院自查自纠阶段(4月23日—4月27日,9月24—9月28日)

各学院要召开寝室卫生文明建设月动员会,面向学生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通过班会、宣传栏等各种形式进行宣传,对所属学生宿舍按照要求进行检查,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强化学生宿舍内部管理,积极引导组织学生深入参与寝室卫生文明建设活动。切实做好本学院责任区内“垃圾袋装化”工作。(因新入职辅导员较多,下学期软件学院计划搬迁至中央校区,各学院均面临寝室调整的情况。为做好此项工作,避免检查中出现张冠李戴的现象,学生处将对各学院学生寝室名单进行重新核实,望各学院给予配合。)

2.检查验收阶段(5月2日—6月1日,10月8日—11月2日)

学生处将成立“校园文明行为督导组”。将定期和不定期到学院所在的宿舍楼、寝室进行一定比例的抽查,评分结果将在活动结束后于学生处网站进行公示排名。

3.工作总结阶段(6月4日—6月8日,11月5日—11月9日)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寝室卫生文明建设月”活动的总结工作,并形成材料,分别于6月10日、11月10日前交到学生处。

三、检查与评比

活动结束后,学生处将评选“寝室卫生文明建设月”先进单位5个,“寝室卫生文明建设月”先进个人20名。相应的评分标准如下

1. “寝室卫生文明建设月”先进单位的评分标准

成绩满分100分,其中

(1)教管会学生会检查各学院卫生成绩年总平均分占30%;

(2)“寝室卫生文明建设月”活动过程中, “校园文明行为督导组” 抽查各学院成绩的年总平均分占30%;

(3)在“寝室卫生文明建设月”活动结束后,各学院应提交活动的工作总结报告包括文字、图片等佐证材料,并在年终做“寝室卫生文明建设月”活动工作的主题汇报,学生处联合相关职能部门领导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议,该项工作占40%

(4)对在创建特色文明寝室活动中表现优异的学院,酌情在总平均分中加1-5分;

(5)对在“垃圾袋装化”工作中出现问题较多且整改不利的学院,酌情在总平均分中扣1-5分。

2. “寝室卫生文明建设月”先进个人的评选

成绩满分100分,其中

(1)教管会学生会卫生检查辅导员所带寝室卫生成绩年总平均分占50%;

(2)“寝室卫生文明建设月”活动过程中,“校园文明行为督导组”抽查辅导员所带寝室成绩的年总平均分占50%;

(3)对在创建特色文明寝室活动中表现突出的辅导员,酌情在总平均分中加1-5分;

(4)对获得“寝室卫生文明建设月”先进个人的学生工作干部,学校奖颁发荣誉证书及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四、活动要求

1. “寝室卫生文明建设月”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学院在活动中起到主导作用,面向学生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并做好本学院“寝室卫生文明建设月”评比的计划安排工作,在活动中积极引导组织学生深入参与“寝室卫生文明建设月”活动。

2.辅导员和班导师应充分认识到以寝室为工作平台开展学生工作的现实意义,在活动中要深入宿舍一线,了解学生情况,掌握学生基本状态,有针对性地做好引领、示范和教育工作。

3.各班级、各寝室应在活动中起主体作用,充分发挥班级和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的作用,使“寝室卫生文明建设月”活动取得实效。

                                           沈阳工业大学学生处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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