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明,1976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校聘教学关键岗位责任教授,国际法方向学科带头人,学院学位委员会委员,法学系执行主任,人文公共党支部书记,硕士研究生导师。教育部双千计划人选,教育部公派中国人民大学高级国内访问学者,辽宁省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沈阳市优秀教师,沈阳市拔尖人才,校十佳教学优秀教师,校青年学术骨干教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海峡两岸交流促进会理事,辽宁省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副会长,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案例指导委员会委员,辽宁省法学会国际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辽宁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沈阳市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副会长,沈阳市知识产权协会副会长,沈阳市法学会家事法研究会副会长。
教学方面:8次被评为教学质量A级,2005年、2010年两次被评为校十佳教学优秀教师。主讲的课程民法学2009年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主讲的课程国际法学2021年被评为辽宁省一流本科课程;主讲的研究生课程国际经济法专论2017年被评为校研究生精品课程。主编的《合同法专论》(独立完成)2009年获得校优秀教材二等奖;《合同法学(双语教学教材》(第三作者)2017年11月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参与省级教改项目“一般工科院校双语课程的教学模式及评价体系研究”;参与校级教改项目“网络环境下民法学课程改革研究”,2018年获校教学改革成果一等奖。
科研方面:主持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两项,“辽宁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农村土地法律制度创新研究”,辽宁省社会科学基金2013年重点项目(批准号:L13AFX004);“构建理工科院校人文素质教育跟踪定位系统实施动态精准教育运行机制”,辽宁省社会科学基金2009年重点项目(批准号:L09ADJ002);2022年主持辽宁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一项;主持辽宁省教育厅项目4项;主持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一项;主持辽宁省法学会重点项目一项;主持辽宁省交通厅委托的重大横向课题“辽宁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释义”(项目经费15.9万元);参与科研项目8项。任职以来各类科研项目金款20余万元。参与的科研项目“辽宁农村社会保障法律问题研究”获得辽宁省第十二届(2009-2010)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三等奖。《国际经济法学》专著(第一作者)2017年获得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公开出版专著三部。在《社会科学辑刊》、《社会科学》等CSSCI期刊、中文核心及其他期刊上共发表论文30余篇。
主讲本科课程:民法学、国际经济法学、侵权责任法、合同法
主讲研究生课程:民法专论、国际经济法专论
社会兼职: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抚顺仲裁委员会仲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