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绍强,男,满族,1967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硕士,教授,法学教研室教师,硕士生导师,沈阳工业大学六级调研员。
开设课程:法理学、劳动教育,法理研究、法哲学、法学案例分析方法等。
研究方向:法学理论、民商法学、诉讼法学。
学术研究:出版专著、教材7部,主持辽宁省社科基金项目3项、省教育厅项目4项、省社科联项目2项,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辽宁省社科基金项目4项、国家知识产权局项目1项、省教育厅项目5项、省社科联项目2项;主持辽宁省教学改革研究项目4项、省一流课程建设项目1项、省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项目1项、获批辽宁省首批劳动教育示范学校,参与教育部新工科、新文科等省部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1项、省一流课程建设项目2项、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3项,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30余篇,制定、修订人才培养质量、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等党发、校发文件12件。
获奖及荣誉称号:获辽宁省教学成果一等奖3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3项,辽宁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1项。获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三等奖4项;入选辽宁省百千万工程“千人层次”人选、辽宁省“普通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沈阳市兴沈英才领军人才(C)类、沈阳工业大学“十一五”研究生教育先进个人。
社会兼职:受聘担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外审专家,等。
联系方式:zsqteacher@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