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强:教授,男,1960年12月生人,法学系兼职教师、沈阳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大连理工大学双学士。先后主讲《民法学》《亲权法学》等课程。
主要成果:有专著《法律基础》《案例分析》《法律基础教程》;国家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6篇。主持完成省级科研项目1项。
研究方向:民商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