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玲主要从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理论研究与实训教学工作。著、编《行政诉讼法学》、《广告法规与职业道德》等著作、教材,在《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科版)、《东北亚论坛》、《辽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等杂志发表论文20余篇;主持或参加省教育厅项目、省社科联项目、省教育厅重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等20余项;2007年获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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