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吴晓明, 副教授、文法学院法学系副主任
一、专业研究方向、研究内容、培养目标
(一)本专业的研究方向有: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
(二)本专业的研究内容:
1.国际公法:国际公法是以国际关系,其中主要是国家间的政治、经济、文化、外交关系为调整对象的一个独特的法律部门。国际公法学主要研究国际公法的一般理论、条约法律制度、海洋法律制度、国际人权法律制度、外交与领事关系法律制度、战争与武装冲突法律制度及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等。通过对以上问题的研究,使学生掌握国际公法的基本原理,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问题和独立解决国内外法律问题的能力。学生毕业后,能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外交、外事部门从事教学、科研和业务工作。
2.国际经济法:国际经济法是随着国际经济交往的发展而形成的,并以国际(和跨国)经济关系为调整对象的一个新兴法律部门。国际经济法学主要研究国际经济法的一般理论、国际贸易法律制度、国际投资法律制度、国际金融法律制度、国际税收法律制度、国际经济争议解决法律制度、国际经济组织法律制度等。其中重点研究WTO的法律制度。通过对以上问题的研究,使学生掌握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理,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问题和独立解决国内外法律问题的能力。学生毕业后,能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对外贸易、外商投资等企业从事教学、科研和业务工作。
3.国际私法:国际私法是以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为调整对象,以解决法律冲突为核心任务的一个法律部门。国际私法学主要研究国际私法的一般理论,其中冲突法是基本部分,着重研究国际冲突法与区际冲突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同时,还要研究比较国际私法,即对各国国际私法进行比较研究;中国国际私法,重点研究中国国际私法的理论与实践、历史和现状;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制度;国际民事诉讼与国际商事仲裁制度。此外,还要对国际私法名著进行研究。通过对以上问题的研究,使学生熟练掌握国际私法的基本原理,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问题和独立解决国内外法律问题的能力,毕业后能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涉外有关部门从事教学、科研和法务工作。
(三)本专业的培养目标是:掌握国际法基础理论、原理与法律方法,善于运用国际法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尤其是我国和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具有良好国内法基础和深度国际法知识的创新性、复合型实用人才。
二、主要开设课程
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商事仲裁法、国际金融法、国际知识产权法、世界贸易组织法等。
三、师资情况
本专业现有副教授3人。最近几年国际法学学科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课题组承担国家、省、市级科研项目10余项,累计科研进款100余万元,公开出版著作6部(其中有两部教材获得沈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两部教材获得沈阳工业大学优秀教材二等奖),公开发表论文50余篇。吴晓明副教授、何颖副教授分别于2010年、2011被评为校十佳教学优秀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