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方向负责人:李庆海,教授
1、建设背景、目前国内外现状及建设意义
从我国经济发展看,制度的设立及其知识产权的保护是涉及到国内、外民事主体切身利益的焦点问题。其中国有企业改革成为国家工作的一个重心,而国有企业改革亟需物权相关理论进行调整。从世界发展看,现代科学技术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而高科技的发展离不开国家对科技创新的激励和知识产权保护。本研究方向结合这两大发展趋势,对物权和知识产权法律问题进行研究。本研究方向的特色是:重在对两大法系物权制度的比较研究上,并且从物权制度的基本概念、制度的基本框架、物权体系重新构建三个层面上展开比较深入的探讨和研究,并提出“物权债权化”和“债权物权化”两种趋势对我国物权制度构建的新思考,从而使该方向的研究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还具有现实应用意义。
本研究方向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就我国国内而言,本研究方向不仅会为我国新物权法律制度的研究提供一种新视角,使我国物权法的制定开辟一种新思路。更重要的是可以为物权法主动、积极参与我国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及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一种新途径,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就我国加入WTO的现实而言,本研究方向不但可以为法学的学科建设提供强大支撑,还具有辐射功能。利用新物权制度可激励人们科技创新,提高人类利用资源的能力,从综合利用到循环利用,从注重经济价值到兼顾生态价值,从重视经济效益到兼顾生态效益,从而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新模式。可见本方向的研究不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2、本方向主要特色和重点研究业务范围
(一)本方向主要特色
民商法学学科是沈阳工业大学文法学院的优势学科。本研究方向具有以下特色。物权是民法学两大支柱之一,关于物权法律制度的研究,一直是民法学理论研究中的重中之重。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尤其是我国物权法制定正在紧锣密鼓的地进行,关于现代物权法律制度的研究,更成为近年来的热点问题。物权的社会化、公法化、价值化、国际化等趋势,使传统物权体系及传统物权法律制度受到严重挑战,如何构建我国新的物权体系,如何建立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物权法律制度,如何制定适应我国国情的独立的《物权法》等等,都需要首先在理论上进行深入的研究和论证。本研究方向学术地位和价值表现在:(1)在对物权制度的研究中,确立了我国物权制度体系理论框架及内容,由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了专著《物权法新论》;(2)在对企业债权异化研究中,形成了债权物权化理论,并由法律出版社出版了专著《物权异化》;(3)在对两大法系物权制度的比较研究基础上,从物权制度的基本概念、制度的基本框架、物权体系重新构建三个层面上,提出了“物权债权化”和“债权物权化”原理,构建了我国物权制度的新思维。几年来本研究方向取得了一些科研成果,先后在《法学评论》、《法商研究》、《东北亚论坛》、《当代法学》、《辽宁大学学报》等刊物上公开发表了36篇学术论文,出版专著4部,并承担了辽宁省社科基金,辽宁省教育厅及地方企事业单位等多项科研课题,其研究成果得到社会的认可,先后获得辽宁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三等奖各1项。随着我国加入WTO以及物权制度的完善,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其间,不可避免的面临着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问题。针对这个现实,同时加强了对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的宏观与微观研究,为我国企业迈出国门、迎接外国企业的竞争提供了知识产权法律保障和相应的理论支持。其研究成果先后在国家重要期刊、核心期刊、省部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出版专著3部,承担国家科研项目5项、省级科研项目3项、市级科研项目1项,并获得沈阳市科技进步奖三等奖。
(二)本方向重点研究业务范围
本方向重点研究业务范围之一是关于现代物权法律制度的研究,它成为近年来的热点问题。物权的社会化、公法化、价值化、国际化等趋势,使传统物权体系及传统物权法律制度受到严重挑战,如何构建我国新的物权体系,如何建立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物权法律制度,如何制定适应我国国情的独立的《物权法》等等,都需要首先在理论上进行深入的研究和论证。本研究方向研究业务范围表现在:
(1)在对物权制度的研究中,确立了我国物权制度体系理论框架及内容,由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了专著《物权法新论》;
(2)在对企业债权异化研究中,形成了债权物权化理论,并由法律出版社出版了专著《物权异化》;
(3)在对两大法系物权制度的比较研究基础上,从物权制度的基本概念、制度的基本框架、物权体系重新构建三个层面上,提出了“物权债权化”和“债权物权化”原理,构建我国物权制度的新思维;
(4)在对国有资产的经营和管理制度的研究中,提出国有财产管理法和国有资产管理法的理论和制度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