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晓娟,女,1977年8月出生,辽宁省凌源市人,1999年7月毕业于沈阳工业大学文法学院经济法9503班。2002年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毕业后留校任教,现任教于中国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综合教研室,获得中国政法大学2004-2005年度优秀教学奖,2007年7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专业,获博士学位。
主要科研成果:
一、论文类:
发表于江平、杨振山主编之《民商法律评论》第3辑的《论死者名誉的法律保护》;《人民法院报》2007年6月25日第六版的《论夫妻同居权的法律保护》;2006年《商法年刊》的《合作社的法律概念分析》;《政法论坛》2004年第5期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恶”之法律抑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6月版《中国土地权利的法制建设》刊载的《外商投资企业场地使用权》、《城市私房用地使用权》、《土地承租权》;《商标研究与交流》2000年第3期的《商标侵权的损害赔偿计算方法》。
二、专著与教材类:
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的《破产法原理·规则·案例》(合著)、《合同法原理·规则·案例》(合著)、《人身权法原理·规则·案例》(合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版的《典型合同改判案例精析》(编著)。此外,还参与了21世纪中等职业教育系列教材及司法考试系列辅导教材的编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