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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学院与辽宁同格律师事务所签订校外实习实训就业基地
2014-12-31 16:17  

  12月31日上午,文法学院与辽宁同格律师事务所在文科楼202会议室举行校外实习实训就业基地签约仪式。文法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辽宁同格律师事务所胡伟主任等高级合伙人参加签约仪式,会议由文法学院副院长周绍强主持。

王韶春院长首先代表学院介绍我校和文法学院的概况,并就进一步拓展双方在学术研究、人才培养、挂职锻炼和服务社会等方面合作提出建设性意见;辽宁同格律师事务所胡伟主任从政治坚定、业务精专、诚实守信、团队建设等方面介绍律所基本概况,对文法学院领导、老师和同学的热情表示感谢;之后,王韶春院长和胡伟主任代表双方进行了基地揭牌和签约仪式。李庆海书记在总结讲话中指出,辽宁同格律师事务所是著名的律所,在诉讼和非诉讼领域具有重要地位,双方实习实训就业基地的建立对促进双方事业发展具有双赢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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