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 | 学院概况 | 学科建设 | 人力资源 | 本科教学 | 硕士培养 | 科研管理 | 学生工作 | 党群工作 | 交流合作 | 校友情缘 
当前位置: 首页>>学生工作>>规章制度>>正文
 
18.文法学院班导师工作职责
2018-05-23 11:00  

文法学院班导师工作职责

班导师是学校从事德育工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力量,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根据《沈阳工业大学班导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班导师工作职责如下:

一.思想品德教育

经常深入学生了解情况,每周抽出一定时间与学生谈心,掌握学生基本情况,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对在学习、心理、生活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学生要随时关心、教育和帮助;坚持思想灌输和人格影响相结合,做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协助党组织做好班级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

二. 学业(职业)规划指导

指导学生的专业学习;指导学生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培养学生独立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对所带班级学生的职业(学业)生涯规划负责,指导学生进行个人职业(学业)生涯规划,及时填写《沈阳工业大学大学生职业(学业)生涯规划手册》。帮助学生做好考研准备、择业就业等工作。

三.行为引导

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大学生行为准则;定期召开班会,加强班级建设,营造良好班风;从基础文明抓起,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艰苦奋斗、文明修身意识;协助辅导员做好本班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四.开展四个“一”活动。

指导学生参与有益于身心健康的体育、文艺、科技活动和各种社会实践活动,经常深入到学生中,重点开展“四个一”的活动,即:参加一次主题班会、引导学生读一本好书、举办一次讲座、为学生做一件实事。

五.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安全稳定工作。

掌握所带班级学生的自然情况、家庭情况、思想状况等;通过座谈,网络等多种形式开展学生教育,及时关注学生思想动态,特别是敏感时期的思想情绪状况;做好特殊群体工作,对学习上有困难、心理有问题和生活困难的学生,要及时给予关心、教育和帮助。与辅导员及时沟通学生情况,协助辅导员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六.完成学校、学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2016年9月1日



关闭窗口

 

沈阳工业大学文法学院    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
邮编:110870   联系电话:024-25496582